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恭喜!個資法保護再下一城!

🎉 恭喜!個資法保護再下一城! 🎉

有人以為「為了大家好」就可以隨便公開別人的個人資料嗎?❌

這次的案件中,A主張他是為了公益才散布B的個資,說是要「讓大家避開壞人」🙄 但是!他竟然連身分證字號都公布了!

請問各位,知道壞人的身分證字號對避險有什麼幫助嗎?🤔

我們成功說服法官:

✅ 非公務機關不能隨便蒐集個資 

✅ 就算有公益理由也要符合比例原則✅ 公布身分證字號明顯過當!

結果:A被判刑2個月!💪

個資保護不是開玩笑的,不是你覺得「有理由」就可以隨便公開別人的隱私資料!每個人的個資都值得被保護 🛡️

有遇到網路上被散播個資的,速速與我們聯絡保障自己權益!💪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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